2022年-2024年通勤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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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4年通勤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欢迎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 项目名称:2022年-2024年通勤车辆租赁服务(以下简称“项目”)

二、 招标编号:FSCG202222

三、 招标内容及范围:

1. 招标内容:①为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广州环投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求单位”)提供职工通勤车辆租赁服务(含驾驶员),②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求单位”)提供职工通勤车辆租赁服务(含驾驶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十家单位的通勤车辆租赁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服务内容

5~9座(含驾驶员)

10~19座(含驾驶员)

20~27座(含驾驶员)

28~37座(含驾驶员)

38~45座(含驾驶员)

46~50座(含驾驶员)

租赁  司机

备注

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通勤车辆租赁服务


2

1


1


1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通勤车辆租赁服务

1




3

3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通勤车辆租赁服务


3

1



2

1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通勤车辆租赁服务



2


1


2

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通勤车辆租赁服务



4




2

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通勤车辆租赁服务


2

1

1



2

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通勤车辆租赁服务




2

1



广州环投建材有限公司通勤车辆租赁服务





1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勤车辆租赁服务






1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通勤车辆租赁服务



3





合  计

1

7

12

3

7

6

8


 

2.   需求单位可根据实际乘车上座率调整配置车型,需求单位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调整后的车型服务费用按合同对应车型费用据实结算。

3.   中标人提供车辆一经确定(非审验或维修保养情形),未经需求单位同意不得随意调整。

4.   付款方式:以实际租用天(趟)数计算,按月结算,需求单位确认中标人无发生被投诉及违约事项后,结合每月对服务效果的月度评分表,通知中标人按双方确定的月度服务费金额开具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求单位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据实核算。

5.   车辆配置:按照各需求单位实际需求统一安排,后期根据各服务项目的落地配套设施适时调。

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两年,采用1+1服务模式,需求单位每半年根据年度考核表对中标人提供人员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若第一年两次年度考核得分都在80分及以上时中标人可继续为招标人提供下一年服务,如有任一次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对中标人进行任何补偿。各需求单位要求中标人提供服务的时间为每年365天、每周7天。需求单位有权根据各项目运营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服务车辆及服务天数,中标人应当根据各需求单位的要求及时调整。

7.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420万元/年,其中包含:①10~19座租赁司机最高投标单价限价为8000元/月/人,按12个月计入总价;②46~50座租赁司机最高投标单价限价为9800元/月/人,按12个月计入总价;具体数量按招标内容要求。

四、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须承诺参加本招标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参加本招标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以各地方、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的听证范围,并结合行政处罚案件当时所适用的听证程序有关规定进行判定。

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承诺函》):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3)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

(4)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

(5)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投标人具有广州市 交通运输营运(客运)资格,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服务车辆的彩色图片(包括外型和车厢环境),且需提供拟定为所投服务车辆的车牌号码及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同类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必须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显示提供车辆租赁服务内容部分、服务期限、签字盖章页等,合同不能体显金额的须附上业主证明并双方加盖公章,否则视同无提供该业绩)。

7.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招标人或其集团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期限期内)(具体名单可查询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新闻中心>>招投标信息>>被我司拒绝投标报价的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以开标当日更新的名单为准)(公示网址为http://www.grantop.net/)。

8.已完成投标登记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 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室)

3.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投标登记资料如下: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时提供】;

4)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说明:投标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投标单位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单位的投标登记。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2年6月30日上午09:00~09:30时(北京时间)。招标人不接受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八、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2年6月30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九、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室)

十、 投标货币:人民币。

十一、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2份(光盘或U盘,所有电子文件同时提供可编辑的WORD和/或EXCEL制作版和经签字盖章的扫描版)。

十二、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招标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南塔

联系人:龚工

联系电话: 020-85806337

 

监管单位: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南塔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

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20-83383274

邮箱:zbb83385379@126.com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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